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高压电气设备从设计选型和审查、监造和出厂验收、安装和投产验收、运行、检修到技术改造的全过程绝缘监督工作内容。对分析评估、告警制度和资料档案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及重要电力用户的高压电气设备绝缘监督。 对于进出口设备的绝缘监督,参照本标准执行,具体监督项目和试验标准可按合同规定执行。 其他电气设备可参照执行。英文名称:Technical supervision code for the insulation of high voltage electric equipment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DL/T 1054-2021代替
中标分类:能源、核技术>>电力>>F23电站、电力系统运行检修
ICS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100电站综合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7-07-20
实施日期:2007-12-01
作废日期:2021-10-26
出版日期:2007-12-01
页数:23页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下达2004年行业标准项目补充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4]1951号)的要求制定。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和附录I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试验研究分会归口并负责解释。本标准起草单位: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军阳、王健军、王东烨、田勇、杨铁军、钟雅风。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