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规定适用于汽轮发电机组容量为125MW及以上新建或扩建的凝汽式发电厂,也适用于50MW级及以上供热式机组的热电厂设计。安装上述机组的发电厂改建工程的设计以及采用清净发电技术的发电厂设计可参照使用。涉外工程要考虑供货方或订货方所在国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使用本规定。英文名称:Technical rule for designing auxiliary power system of fossil fuel power plants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SDGJ 17-1988;被DL/T 5153-2014代替
中标分类:工程建设>>电力、核工业工程>>P61发电站工程
ICS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100电站综合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2-04-27
实施日期:2002-09-01
作废日期:2015-03-01
出版日期:2002-09-01
页数:241页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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