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光纤特性测量方法和试验程序的通用要求,包括测量和试验分类、测量和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校准准则、试样制备等。本部分代替GB/T15972.1-1998,《光纤总规范 第1部分:总则》。 本部分与GB/T15972.1-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题目由《光纤总规范 第1部分:总则》修改为《光纤试验方法规范 第10部分:测量方法和试验程序———总则》; ———将原第2章和第3章标题更改为“规范性引用文件”和“术语和定义”,同时增加了一些内容;增加了第4章“测量和试验分类”、第5章“测量和试验标准大气条件”、第6章“校准准则”和第7章“基准试验方法”;删除了原第6章、第10章和附录A;增加了新的附录A; ———将原第4章部分内容移到第8章的相应部分,删除了原4.2.1和4.3的内容; ———增加了表1,将原表1、表2改为表2、表3,并对原表2内容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增加了B5类非零色散单模光纤; ———将原第5章、第7章、第8章和第9章的相应内容移到第9章、第10章、第11章、第12章表述。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s for optical fibre test methods - Part 10: Measurement methods and test procedures - General and guidance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替代GB/T 15972.1-1998;被GB/T 15972.10-2021代替
中标分类:通信、广播>>通信设备>>M33光通信设备
ICS分类: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光纤通信>>33.180.10光纤和光缆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8-04-11
实施日期:2008-11-01
作废日期:2021-11-01
出版日期:2008-10-01
页数:12页
前言
GB/T15972《光纤试验方法规范》由若干部分组成,其预期结构及对应的国际标准和将代替的国家标准为:---第10部分~第19部分:测量方法和试验程序总则(对应IEC60793-1-10至IEC60793-1-19;代替GB/T15972.1-1998);---第20部分~第29部分:尺寸参数的测量方法和试验程序(对应IEC60793-1-20至IEC60793-1-29;代替GB/T15972.2-1998);---第30部分~第39部分:机械性能的测量方法和试验程序(对应IEC60793-1-30至IEC60793-1-39;代替GB/T15972.3-1998);---第40部分~第49部分:光学特性和传输特性的测量方法和试验程序(对应IEC60793-1-40至IEC60793-1-49;代替GB/T15972.4-1998);---第50部分~第59部分:环境性能的测量方法和试验程序(对应IEC60793-1-50至IEC60793-1-59;代替GB/T15972.5-1998)。本部分为GB/T15972的第10部分。本部分修改采用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标准IEC60793-1-1:2002《光纤 第1-1部分:测量方法和试验程序---总则》(英文版)。本部分根据IEC60793-1-1:2002重新起草。本部分与IEC60793-1-1:2002主要差异如下:---按照我国标准的编排格式和表述要求,对一些内容安排做了调整。本部分第1 章删除了IEC60793-1-1第1章某些叙述,增加了第9章、第10章和第11章,IEC60793?1?1第9章和第10章作为本部分第12章和附录A;---本部分表2中增加了表注,表3中增加了B5类非零色散单模光纤和表注;---纠正了某些不恰当的叙述。本部分代替GB/T15972.1-1998,《光纤总规范 第1部分:总则》。本部分与GB/T15972.1-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题目由《光纤总规范 第1部分:总则》修改为《光纤试验方法规范 第10部分:测量方法和试验程序---总则》;---将原第2章和第3章标题更改为规范性引用文件和术语和定义,同时增加了一些内容;增加了第4章测量和试验分类、第5章测量和试验标准大气条件、第6章校准准则和第7章基准试验方法;删除了原第6章、第10章和附录A;增加了新的附录A;---将原第4章部分内容移到第8章的相应部分,删除了原4.2.1和4.3的内容;---增加了表1,将原表1、表2改为表2、表3,并对原表2内容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增加了B5类非零色散单模光纤;---将原第5章、第7 章、第8 章和第9 章的相应内容移到第9 章、第10 章、第11 章、第12 章表述。本部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提出。本部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本部分起草人:陈永诗、程淑玲、李海清、刘泽恒、吴金良、张艳。本部分为**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