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毒检测实验室条件及生物安全操作要求如下:
(1) 从事狂犬病临床和实验室的工作人员需要暴露前免疫,所有意外暴露于狂犬病毒时必需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
(2) 操作所有潜在狂犬病感染的材料均应在 P2 或 P3(实验室固定毒在 P2,病人或动物分离的街毒在 P3)生物安全实验室内进行。
(3) 当实验室对接收到的动物标本进行操作时,必须在 P3 以上条件的专业实验室中进行。没有安全实验室(P3 级)的单位,严禁从事病毒分离工作。
(4) 实验前要穿戴好防护服装、眼镜、手套,作好技术上的准备。
(5) 由于空气传播狂犬病毒已经得到证实,因此高速混悬或离心操作应在密闭状态下进行。
(6) 实验后要作好善后消毒处理,狂犬病毒对脂溶剂(肥皂水、醚、氯仿、丙酮),45~70%乙醇,碘制剂和四铵化合物敏感,操作完毕对操作台、实验材料等要用相应的消毒剂或高压蒸汽进行消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