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部分涉及由设备产生并注入到公用低压供电系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发射。 本部分规定了在特定条件下受试设备产生电压变化的限值。 本部分主要适用于额定输入电流大于16A 小于或等于7**,拟有条件地连接到标称系统相电压为220V、频率为50Hz的公用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气和电子设备。 本部分也适用于根据GB17625.2通过参考阻抗Zref进行试验或评定时不满足限值,但拟有条件地接入公用低压供电系统的设备。本部分不适用于满足GB17625.2要求的设备。 根据本部分进行的设备试验为型式试验。 注:本部分规定的闪烁限值同GB17625.2一样,主要依据由于供电电压的波动使220V/60 W 白炽灯产生闪烁的主观严酷度确定的。对于标称相电压小于220V 和/或频率为60 Hz的系统,正在考虑其限值和参考电路参数。英文名称: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Limits—Limitation of voltage changes,voltage fluctuations and flicker in public low-voltage supply systems for equipment with rated current≤75 A and subject to conditional connection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综合>>L06电磁兼容
ICS分类: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电磁兼容性(EMC)>>33.100.10发射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3-07-19
实施日期:2013-12-02
出版日期:2013-12-02
页数:12页
前言
《电磁兼容 限值》系列标准目前包括以下部分:GB17625.1—2003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17625.2—2007 电磁兼容 限值 对每相额定电流≤16A 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GB/Z17625.3—2000 电磁兼容 限值 对额定电流大于16A 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GB/Z17625.4—2000 电磁兼容 限值 中、高压电力系统中畸变负荷发射限值的评估GB/Z17625.5—2000 电磁兼容 限值 中、高压电力系统中波动负荷发射限值的评估GB/Z17625.6—2003 电磁兼容 限值 对额定电流大于16A 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谐波电流的限制GB/T17625.7—2013 电磁兼容 限值 对额定电流≤7** 且有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本部分为《电磁兼容 限值》系列标准的第7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EC61000-3-11:2000《电磁兼容(EMC) 第3-11部分:限值 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 额定电流≤7** 且有条件接入的设备》。本部分与IEC61000-3-11:2000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本部分做了具有技术性差异的调整,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调整的情况集中反映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具体调整如下:. 用等同采用的GB/T4365代替了IEC60050(161)(见第3章);. 用等同采用的GB17625.2代替了IEC61000-3-3(见第1章、第3章、第4章、第6章、附录B)。———在第1章、6.3中用“220V”代替“230V”。本部分修改了电压等级以求适应国内实际情况。———在第4章中用“380/220V”代替“400/230V”。本部分修改了电压等级以求适应国内实际情况。———在6.3中用“380V”代替“400V”。本部分修改了电压等级以求适应国内实际情况。本部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本部分的标准名称改为《电磁兼容 限值 对额定电流≤7** 且有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IEC61000-3-11:2000为IEC61000-3系列标准的第11部分,而根据《电磁兼容 限值》系列国家标准编号的排序,本部分对应该系列标准的第7部分;———删掉了IEC61000-3-11:2000的英文原文前言和引言。本部分由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6)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本部分参与起草单位:凯里供电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万保权、邬雄、李妮、王建华、张建功、路遥、张业茂、陈豫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