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用途的静电复印机的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目标能效限定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在电网电压下正常工作的复印幅面A3及A3以下的静电复印机及以复印为其基本功能的多功能一体机(多功能数码复印机、多功能打印复印一体机、彩色复印机等)。英文名称: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energy efficiency grades for copy machines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GB 21521-2008/XG1-2008;GB 21521-2014代替
中标分类:能源、核技术>>能源、核技术综合>>F01技术管理
ICS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010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8-04-01
实施日期:2008-11-01
作废日期:2015-01-01
出版日期:2008-10-01
页数:平装16开/页数:12/字数:10千字
前言
本标准3.2和3.4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的附录A 是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标准一部组织制定。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复印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惠普有限公司、信息产业部第五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国钦、陈海红、邝亚明、周兴华、张抒洁、宋丹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