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残留过氧化氢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中残留过氧化氢的测定。碘量法定量检出限为3 mg/kg;钛盐比色法定量检出 限为1.6mg/kg,定性检出限为0.5mg/kg。英文名称:Determination of hydrogen peroxide residues in foods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GB 5009.226-2016代替
中标分类:食品>>食品综合>>X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ICS分类:食品技术>>67.050食品试验和分析的一般方法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9-04-27
实施日期:2009-08-01
作废日期:2017-03-01
出版日期:2009-08-01
页数:8页
前言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安全应急标准化工作组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葛宇、冯俊、褚君艳、李勤、张辉、巢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