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T15370的本部分规定了50kW~130kW 农业轮式拖拉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交货、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50kW~130kW 农业轮式拖拉机。英文名称:Chemical analysis methods of rare earth chloride and light rare earth carbonate—Part 14:Determination of phosphorus radical content—Phosphorus-antimonate-molybdenum blue spectrophotometry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部分代替:GB/T 15370-2004
中标分类:车辆>>拖拉机>>T61拖拉机
ICS分类:农业>>农业机械、工具和设备>>65.060.10农业拖拉机和牵引车辆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9-11-15
实施日期:2010-05-01
出版日期:2010-05-01
页数:12页
前言
GB/T15370《农业拖拉机 通用技术条件》分为5部分:---第1部分:50kW 以下轮式拖拉机;---第2部分:50kW~130kW 轮式拖拉机;---第3部分:130kW 以上大马力轮式拖拉机;---第4部分:履带拖拉机;---第5部分: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本部分是GB/T15370的第2部分。本部分是对GB/T15370-2004《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 通用技术条件》中50kW~130kW 轮式拖拉机部分内容的修订,主要修改内容如下:---在3.3.1.2中,将动力输出轴变负荷平均燃油消耗率应不大于335g/(kW·h)改为73kW以下拖拉机动力输出轴变负荷平均燃油消耗率应不大于350g/(kW·h),73kW 及以上拖拉机动力输出轴变负荷平均燃油消耗率应不大于380g/(kW·h);---在3.3.1.2 中,将大于36kW 的拖拉机动力输出轴转矩储备率不小于17%提高到不小于20%;---在3.3.2.2中,将拖拉机*大牵引功率工况下的牵引比油耗应不大于325g/(kW·h)改为73kW 以下拖拉机*大牵引功率工况下的牵引比油耗应不大于340g/(kW·h),73kW 及以上拖拉机*大牵引功率工况下的牵引比油耗应不大于369g/(kW·h);---在3.3.5.1中,将每千瓦牵引功率的提升力应不小于300N提高到不小于320N;---在3.3.5中,取消提升时间要求;---增加3.1.8离合器应能接合平稳,分离彻底,接合时应能传递发动机全部转矩;操纵及助力管路系统不允许漏油、漏气;---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直接引用GB18447.1;---第4章试验方法中增加4.1 拖拉机外观质量检查;4.2 覆盖件漆膜附着性能检查;4.6 安全项目检查;---对第5章检验规则内容做了调整;---将7.4中的防锈有效期改为自出厂之日起12个月。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15370-2004中50kW~130kW 轮式拖拉机部分内容。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拖拉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40)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东风农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常发集团、江苏悦达盐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田朝阳、王红、昌茂宏、廖汉平、朱金光、陈兰芳、王东青、冯春凌、罗华、苗堂运。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5370-1994、GB/T15370-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