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可能出现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的危险场所分类,以便正确选择和安装这些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本标准适用于在正常条件下由于出现可燃性气体或蒸气与空气混合可能产生点燃危险的场所,但不适用于以下场所:a)煤矿井下;b)炸药加工和制造:c)出于出现的可燃性粉尘或纤维可能引起的危险场所;d)超出小标准所论述的异常性概念的严重故障场所;e)医疗室内。本标准不考虑间接事故的影响。这些术语的定义和注解是同有关危险场所分类的主要原则和措施一起给出来的。对于特定工业或应用的危险场所范围的详细要求,可以参照有关规定。英文名称:Electrical apparatus for explosive gas atmospheres--Part 14: Classification of hazardous areas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GB 3836.14-2014代替
中标分类:电工>>低压电器>>K35防爆电器
ICS分类:电气工程>>特殊工作条件用电气设备>>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00-10-17
实施日期:2001-06-01
作废日期:2015-10-16
出版日期:2004-03-29
页数::80千字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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