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永久安装的新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杂物电梯和液压杂物电梯的制造与安装应遵守的安全准则。杂物电梯是服务于规定层站的固定式升降设备。它具有一个轿厢,轿厢的尺寸和结构型式不允许人员进入。轿厢借助于钢丝绳或链条悬挂或柱塞支撑,由电力或液压驱动在与铅垂线倾斜度不大于15°的刚性导轨上运行。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载重量不大于300kg,且不允许运送人员的杂物电梯。英文名称:Safety rul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service lifts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建材>>建筑构配件与设备>>Q78电梯
ICS分类: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物中的设施>>91.140.90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0-09-26
实施日期:2011-06-01
出版日期:2011-08-01
页数:【胶订-大印张】68页
前言
本标准的第1章、第2章、第3章、第4章以及7.2.1、7.2.2、7.4.1、9.1.2b)、9.9.4.2a)、12.2.5、12.3.6.3、12.3.8、16.2a)6)、16.2a)7)、附录E.2中带“宜”字的内容以及附录C、附录F、附录J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本标准修改采用EN81-3:2000《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第3部分:电力和液压杂物电梯》(英文版)。本标准对EN81-3:2000做了下列修改:———在本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用国内文件代替了EN81-3:2000“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对应的国外文件。———在本标准“参考文献”中,用国内文件代替了EN81-3:2000“参考文献”中对应的国外文件。———本标准删除了EN81-3:2000的前言和附录ZA,因为这些内容不适合我国国情且其存在与否对本标准的理解和使用没有任何影响。———本标准在EN81-3:2000的12.3.3.3.3内容中增加“d)允许的弯曲半径。”,因为软管固定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制造商标明的弯曲半径。———本标准在EN81-3:2000的12.3.6.3内容中增加“M14×1.5”,因为在我国常用此规格的螺纹连接。———本标准在EN81-3:2000的第15章中增加了“15.13”、“15.14”、“15.15”,以符合我国国情。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D、附录E、附录G、附录H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附录F、附录J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6)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首华优力维特电梯有限公司、沈阳亿成电梯有限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苏州东南电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友林、顾楠森、陈喆、陶世全、常达、马依萍、黄国藩、郭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