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6067的本部分规定了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报废、检查等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桥式和门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臂架起重机、缆索起重机及轻小型起重设备的通用要求。对特定型式起重机械的特殊要求在GB6067的其他部分中给出。 本部分不适用于浮式起重机、甲板起重机及载人等起重设备。如不涉及基本安全的特殊问题,本部分也可供其他起重机械参考。英文名称:Safety rules for lifting appliances—Part 1:General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T 6067-1985;强制性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其文本不做任何调整;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7年第7号
中标分类:机械>>通用机械与设备>>J80起重机械
ICS分类:材料储运设备>>起重设备>>53.020.20起重机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0-09-26
实施日期:2011-06-01
出版日期:2011-06-01
页数:40页【插页】
前言
本部分的3.1、3.3.3~3.3.11、3.4、3.5、3.6.4、3.6.5、3.7.1.2、3.7.1.4、3.7.2.3、3.8、3.9、4.1、4.2.1~4.2.5、4.2.6.1~4.2.6.4、4.2.6.6、5.1、5.5、5.6、5.8、5.9、5.11~5.13、6.2、7.6~7.8、8、9、10.1.4、10.1.5、13.3~13.5、13.7.1、13.7.2、15.3.3、16~18为强制性条文,其他为推荐性条文。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由以下7个部分组成:---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流动式起重机;---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第4部分:臂架起重机;---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第6部分:缆索起重机;---第7部分:轻小型起重设备。本部分为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第1部分。本部分代替GB/T6067-19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本部分与GB/T6067-1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本部分对起重机械及各零部件的安全要求均进行了细化,将原标准中有些属于产品技术要求的内容删除;---增加了起重机械的标记、标牌、安全标志、界限尺寸与净距的安全要求;---增加了起重机械操作管理要求;---增加了起重机械人员的选择、职责和基本要求;---增加了起重机械的安全性、选用、设置、安装与拆卸、操作、检查、试验、维护与修理、使用状态安全评估等的要求;---删除了为吊运各类物品而设的专用辅具、常用简易起重设备的有关要求;---删除了表1~表5、表7~表15以及表16(部分内容);将表17改为表A.1。本部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7)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上海振华港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卫华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山东丰汇设备技术有限公司、德马格起重机械(上海)有限公司、国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所、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尤建阳、崔振元、陶天华、王中平、王福绵、路建湖。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6067-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