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6067的本部分规定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查、报废等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 GB/T20776中确定的桥架型起重机。 如不涉及基本安全的特殊问题,本部分也可供其他起重机械参考。英文名称:Safety rules for lifting appliances—Part 5:Bridge and gantry crane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部分代替:GB/T 18224-2008;GB/T 19912-2005;GB/T 21920-2008;强制性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其文本不做任何调整;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7年第7号
中标分类:机械>>通用机械与设备>>J80起重机械
ICS分类:材料储运设备>>起重设备>>53.020.20起重机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4-09-03
实施日期:2015-02-01
出版日期:2015-02-01
页数:24页
前言
本部分的3.2、3.4、3.6.1~3.6.4、3.6.6、3.6.7、3.7.1~3.7.4、3.7.6~3.7.10、4.2、4.3.1.2~4.3.1.5、4.3.2、4.3.3.1、4.3.3.3、4.3.4、4.3.5.1~4.3.5.5、4.3.5.7~4.3.5.9、4.3.6、4.3.7、4.3.8.1、6.1.2、6.2.1、6.2.2、6.2.3.1、6.2.4~6.2.9、6.3、7.2、7.3b)、7.4、第8章、第9章、10.2为强制性条文;凡引用 GB6067.1的条款,均按 GB6067.1的规定;其他条文为推荐性条文。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由以下7个部分组成:———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流动式起重机;———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第4部分:臂架起重机;———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第6部分:缆索起重机;———第7部分:轻小型起重设备。本部分为 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第5部分。本部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7)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大连博瑞重工有限公司、德马格起重机械(上海)有限公司、科尼起重机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广州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卫华集团有限公司、南京起重机械总厂有限公司、山起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众擎起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象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起重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微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刚、王顺亭、李秀苓、赵春晖、张延全、陈瑞明、赵燚、张毅、刘元利、须雷、高宁、邝海坚、孙明尧、李本宏、王丰顺、阮曙峰、李洪伟、罗祯利、张寒、聂春华、高钰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