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适用范围内的器具的无线电干拢电平允许值、测量方法、运行条件以及测量结果的评定。本标准适用于对无线电接收造成干扰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电热器具,电动工具和类似电器。这些器具包括家用电器、电动工具、使用半导体装置的调节器,电动机驱动的电疗设备、电动玩具、自动配给机以及电影或幻灯放映机;不包括为加热和医疗用途而产生高频辐射的设备。包括在本标准范围的还有:由本标准规定的,诸如电动机、开关电器等设备的单独部件,例如(电源或保护的)继电器。本标准不适用:a.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明确提出在射频范围发射要求的设备。B.装有额定输出电流每相大于2**的半导体装置的调节控制器。C.单独使用的电源。本标准没有规定抗干扰度的要求。本标准适用的频率范围为9kHz~400GHz。英文名称:Limits and methods of measurement of radio disturbance characteristics of electrical motor-operated and thermal appliances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purposes,electric tools and similar electric apparatus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GB 4343-1984;被GB 4343.1-2003代替
中标分类:电工>>电气设备与器具>>K64电动工具
ICS分类: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33.100电磁兼容性(EMC)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1995-08-25
实施日期:1996-12-01
作废日期:2004-06-01
出版日期:2004-04-24
页数:39
前言
电动工具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