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类似器具、电动玩具以及电动工具的电磁抗扰度。对接至相线和中线的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应超过250V,对其他器具,则不超过480V。器具里可装有电动机或电热件或二者兼有,其电路可包含电气线路或电子线路,它可以由市电、电池或其他电源供电。本标准也适用于非家庭使用但有抗扰度要求的器具,如商店、轻工业场所和农场的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同时也适用于GB 4343所适用的器具。此外还适用于:——家用和酒吧餐馆用的微波炉;——射频能量加热的烹调用平铁架和烹调炉,(单个或多个区域)感应式烹调器具;——个人保健用的紫外线和红外线辐射仪。本标准不适用于:——照明用设备;——重工业用器具;——固定安装在建筑物上的电气装置部件;——频繁产生特殊电磁环境场所使用的器具,这样的场所指产生强电磁场或电网产生大脉冲的地方;——无线电接收机、电视机,音频设备、视频设备以及电子音乐装置;——医疗电气装置;——个人计算机和类似器具;——无线电发射机;——专门设计用于车辆的器具。本标准适用的频率范围为0Hz~400GHz。英文名称: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Requirements for household appliances,electric tools and similar apparatus-Part 2:Immunity-Product family STANDARD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GB 4343.2-2009代替
中标分类:电工>>电气设备与器具>>K64电动工具
ICS分类: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33.100电磁兼容性(EMC)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1999-03-02
实施日期:2000-04-01
作废日期:2010-04-01
出版日期:2000-04-01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12, 字数:22千字
前言
电动工具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