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术语和定义、选址、建筑面积、功能区、服务与办公设施、设备配置及标志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自治州、市、区、盟)、县(自治县、市、区、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英文名称:The facility and equipment requirements of social security service centre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劳动保护管理>>C75劳动保护管理综合
ICS分类: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词汇>>01.040.13环保、保健与安全 (词汇)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1-12-30
实施日期:2012-02-01
出版日期:2012-02-01
页数:24页【彩图】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74)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浙江省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重庆市社会保险局、长沙市企业社会保险工作局、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宁波市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丹阳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发运、韩学雷、李秋华、郭万海、赵学军、葛洪、胡娟、段勇攀、张力仁、吴伟民、汤冰、周家顺、黄晓英、李珏、李效华、孙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