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代替GB 4927-2001《啤酒》。 本标准规定了啤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啤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 本标准与GB 4927-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特种啤酒的定义调整到第3章术语和定义中,修改了干啤酒、冰啤酒、低醇啤酒、小麦啤酒、浑浊啤酒的定义,增加了无醇啤酒和果蔬类啤酒的定义; ——增加了产品分类; ——将净含量负偏差改为净含量; ——质量等级取消了二级; ——酒精度的计量单位改用体积分数(%vol)表示; ——对淡色啤酒的泡持性、酒精度、原麦汁浓度、总酸、二氧化碳指标进行了调整; ——对浓色啤酒和黑色啤酒的泡持性、酒精度、原麦汁浓度、二氧化碳指标进行了调整,另增加了蔗糖转化酶活性要求; ——对出厂检验项目进行了适当修改。英文名称:Beer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 4927-2001;强制性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其文本不做任何调整;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7年第7号
中标分类:食品>>食品发酵、酿造>>X62发酵酒
ICS分类:食品技术>>饮料>>67.160.10酒精饮料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1985-02-04
实施日期:2009-10-01
出版日期:2009-10-01
页数:12页
前言
本标准3.1、8.1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本标准代替GB4927—2001《啤酒》。本标准与GB4927—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特种啤酒的定义调整到第3章术语和定义中,修改了干啤酒、冰啤酒、低醇啤酒、小麦啤酒、浑浊啤酒的定义,增加了无醇啤酒和果蔬类啤酒的定义;———增加了产品分类;———将净含量负偏差改为净含量;———质量等级取消了二级;———酒精度的计量单位改用体积分数(%vol)表示;———对淡色啤酒的泡持性、酒精度、原麦汁浓度、总酸、二氧化碳指标进行了调整;———对浓色啤酒和黑色啤酒的泡持性、酒精度、原麦汁浓度、二氧化碳指标进行了调整,另增加了蔗糖转化酶活性要求;———对出厂检验项目进行了适当修改。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金威啤酒(中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啤酒朝日(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新光、张五九、方贵权、贾凤超、宋常欣、叶青、李惠萍。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4927—1985、GB4927—1991、GB4927—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