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水溶液电解质原电池的安全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以保证电池在正常使用以及在可以预见到的误用情况下安全使用。英文名称:Primary batteries—Part 5:Safety of batteries with aqueous electrolyte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 8897.5-2006
中标分类:电工>>电源>>K82化学电源
ICS分类:电气工程>>电池和蓄电池>>29.220.10原电池和蓄电池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3-10-10
实施日期:2015-01-01
出版日期:2015-01-01
页数:36页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T(GB)8897《原电池》标准分为5个部分:———GB/T8897.1《原电池 第1部分:总则》;———GB8897.2《原电池 第2部分:外形尺寸和电性能要求》;———GB/T8897.3《原电池 第3部分:手表电池》;———GB8897.4《原电池 第4部分:锂电池的安全要求》;———GB8897.5《原电池 第5部分: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本部分为GB(/T)8897的第5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B8897.5—2006《原电池 第5部分: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086-5:2011《原电池 第5部分: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本部分与GB8897.5—200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电池术语和定义;———等同采用IEC60086-5:2011,圆柱形锌-二氧化锰电池须进行试验D项目;———增加了对矩形单体电池的检验要求(表1);———电池各项安全检验均增加了“不着火”的要求;———修改了对电池标志的要求;———增加了附录C(资料性附录) 安全警示图。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GB/T8897.1—2013 原电池 第1部分:总则(IEC60086-1:2011,MOD)———GB/T8897.2—2013 原电池 第2部分:外形尺寸和电性能要求(IEC60086-2:2011,MOD)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原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6)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有限公司、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国家化学电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中银(宁波)电池有限公司、浙江野马电池有限公司、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正龙股份有限公司、常州达立电池有限公司、嘉善宇河电池有限公司、宁波豪生电池有限公司、力佳电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林佩云、邱仕洲、张清顺、谢红卫、陈水标、王胜兵、黄伟杰、童武勃、律永成、徐雅敏、王建。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如下:———GB8897.5—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