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对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的基本防护、液体废物、固体废物、气载废物、含放射性核素尸体的卫生防护管理要求及时废物管理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医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被放射性核素所污染且不再利用的废弃物即医用放射性废物的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经医学应用后被废弃的密封放射源与粒子源的管理。英文名称:Radiological protection management for medical radioactive waste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代替GBZ 133-2002;被GBZ 120-2020代替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7放射卫生防护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发布部门:卫生部
发布日期:2009-10-26
实施日期:2010-02-01
作废日期:2021-05-01
出版日期:2010-02-01
页数:9页
前言
放射卫生防护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