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标志产品笔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学习、办公或绘画等用途的自来水笔类、圆珠笔类、铅笔类(含活动铅笔)、记号笔类等产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特殊用途的毛笔、粉笔等产品。英文名称: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Writing instrument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发布日期:2021-04-23
实施日期:20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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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笔类产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笔类产品所用原材料、生产过程以及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有害物质等方面提出了要求。本标准附录 A~附录 F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中国制笔协会、国家文教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1 年 4 月 23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21 年 4 月 23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