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的污染物与污染负荷、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检测与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职业卫生、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等。 本标准适用于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设施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等全过程程,可作为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环境管理的技术依据。英文名称: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entralized treatment engineering of steam disinfection on medical waste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HJ/T 276-2006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发布日期:2021-04-30
实施日期:2021-04-30
页数:21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2006 年,本次为**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补充完善了术语和定义;——调整了对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艺的技术要求;——修订了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的建设选址及规模要求;——优化了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的运行和检测技术要求;——明确了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的设备及材料技术要求;——增加了附录 A(资料性附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产生量估算方法;——增加了附录 B(资料性附录)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处理效果检测布点与评价要求。本标准附录 A 和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 276—2006)废止。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大学、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1 年 4 月 30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