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内容、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地铁、轻轨等轮轨导向系统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轨、有轨电车、自动导轨、直线电机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磁浮轨道交通系统。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HJ 453-2018代替并废止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08-12-25
实施日期:2009-04-01
作废日期:2019-03-01
出版日期:2009-04-01
页数:16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结合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特点和环境影响特征,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内容、方法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