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木质门和钢质门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木质门、钢质门和钢木复合门。英文名称: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Wooden doors and steel doors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建材>>建筑构配件与设备>>Q70建筑构配件与设备综合
ICS分类: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构件>>91.060.50门窗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09-02-04
实施日期:2009-05-01
出版日期:2009-05-01
页数:16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木质门和钢质门生产、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降低建筑能耗,保护居住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木质门和钢质门的使用材料(木材、人造板材、涂料、胶黏剂、覆膜材料)、甲醛释放限量、空气声隔声性能和气密性能、生产过程中废弃物回收利用以及包装材料等提出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本标准由环境保护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中国木材流通协会、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盼盼安居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星星套装门有限责任公司、步阳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润成创展木业有限公司、群升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闼闼饰佳工贸有限公司、博洛尼(北京)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哈尔滨飞云实业有限公司、王力集团有限公司、万嘉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9年2月4日批准。本标准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