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的原则、程序、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矿山及生产和闭坑矿山编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英文名称:Compiling Guideline of Eco-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Reclamation Plan for Mining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3-07-23
实施日期:2013-07-23
出版日期:2013-07-23
页数:22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管理,推进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指导和规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的原则、程序、内容和技术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环境保护矿山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工程技术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安徽工业大学。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3 年7 月23 日批准。本标准自2013 年7 月23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