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输变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 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建设项目、±10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直流输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英文名称: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 electric power transmission and distribution for check and accept of completed project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HJ 705-2014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发布日期:2020-12-14
实施日期:2021-03-01
页数:7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输变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输变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内容、方法等技术要求。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 均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是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输变电工程》(HJ 705-2014)的修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2014 年,本次为**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修改了标准名称,由《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输变电工程》修改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输变电》;——调整规范性引用文件,新增了引用文件《直流输电工程合成电场限值及其监测方法》(GB 39220)和《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删除了未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增加了“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措施”;——总则中删除了“验收调查工作程序”,“验收调查标准”修订为“验收执行标准”;——将“验收调查准备阶段要求”合并于“验收调查技术要求”中;——删除了“环境监理”、“试运行”审批内容,将“验收工况要求”修订为“验收工况”;——删除了“声环境监测一般规定”中站址超标布置断面监测要求;——增加了对换流站外排冷却水调查要求;——删除了“社会环境影响调查”和“公众参与”内容;——删除了验收调查单位、人员资质要求;——修订了附录 A、附录 B。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输变电工程》(HJ 705-2014)废止。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修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 2020 年 12 月 14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