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制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的工作程序、总体要求、验收技术方案和验收技术报告的编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制药生产(不含医药设备生产)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兽药生产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可参照本标准执行。英文名称: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 pharmaceutical constructional project for and accept of completed construction project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6-03-29
实施日期:2016-07-01
出版日期:2016-07-01
页数:9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保护生态环境,规范制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制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的工作程序、总体要求、验收技术方案和验收技术报告的编制要求。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2016年3月29日批准。本标准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