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建设标准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建标〔2012〕44号文批准发布,自2012年5月1起施行。本建设标准内容包括总则,建设规模、项目构成与选址,建筑面积指标,建筑标准与建筑设备。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政府在乡镇一级行政单位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乡镇综合文化站。街道综合文化站和其他文化站的建设可参照本建设标准执行。本建设标准是编制、审批乡镇文化站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审查项目初步设计和全建设过程的尺度。本标准面向政府相关部门,项目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2-03-23
实施日期:2012-05-01
出版日期:2012-05-01
页数:36页
前言
本建设标准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建标〔2012〕44号文批准发布,自2012年5月1起施行。本建设标准内容包括总则,建设规模、项目构成与选址,建筑面积指标,建筑标准与建筑设备。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政府在乡镇一级行政单位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乡镇综合文化站。街道综合文化站和其他文化站的建设可参照本建设标准执行。本建设标准是编制、审批乡镇文化站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审查项目初步设计和全建设过程的尺度。本标准面向政府相关部门,项目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