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并列标准规定了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中报警系统和报警信号的要求。它为报警系统的应用也提供了指导。英文名称: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1-8: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safety—Collateral standard:General requirements,tests and guidance for alarm systems in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 and medical electrical system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被YY 9706.108-2021代替;替代YY 0574.1-2005;YY 0574.2-2005;YY 0574.3-2005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疗器械>>C30医疗器械综合
ICS分类:医药卫生技术>>医疗设备>>11.040.01医疗设备综合
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发布日期:2009-12-25
实施日期:2010-12-01
作废日期:2023-05-01 即将作废 距离作废日期还有224天
出版日期:2010-12-01
页数:52页
前言
本并列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医用电气设备》的安全系列标准由两部分构成:---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第2部分:安全专用要求。其中第1部分除本并列标准外还包括其他标准:---GB9706.1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YY0505 医用电气设备 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GB9706.12 医用电气设备 第1?3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诊断X 射线设备辐射防护通用要求;---GB9706.15 医用电气设备 第1?1 部分:通用安全要求 并列标准:医用电气系统安全要求。本并列标准为《医用电气设备》的第1?8部分。本并列标准代替:YY0574.1-2005《麻醉和呼吸护理报警信号 第1 部分:视觉报警信号》、YY0574.2-2005《麻醉和呼吸护理报警信号 第2 部分:听觉报警信号》、YY0574.3-2005《麻醉和呼吸护理报警信号 第3部分:报警应用指南》。本并列标准等同采用IEC60601?1?8:2003《医用电气设备 第1?8 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通用要求,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中报警系统的测试和指南》。本并列标准与IEC60601?1?8相比主要差异如下:---对于标准中引用的其他国际标准,若已转化为我国标准,本并列标准将引用的国际标准号替换为相应国家标准号;---删除了术语定义的索引;---术语在文中用黑体表示。本并列标准的附录D、附录EEE 是规范性附录,附录AAA、附录BBB、附录CCC、附录DDD 是资料性附录。本并列标准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归口。本并列标准由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负责起草。本并列标准主要起草人:何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