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建设的术语和定义、规划要求、建筑布局、服务设施、环境卫生、网络建设与应急管理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市、区(新区)、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站可参照执行。英文名称:Construction standard for administration service hall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综合>>经济、文化>>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ICS分类: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词汇>>01.040.03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行政、运输 (词汇)
发布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2-25
实施日期:2016-04-01
出版日期:2016-04-01
页数:0页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由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提出。 本文件由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卓民、秦晓红、王飞、王刚、黄振东、钟耀丹、何静、王冕博、张卫琳、田云、张卫清、张永昌、吕勇、曾碧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