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YC/T lO的本部分规定了烟草机械产品包装的技术要求及产品包装对运输与贮存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烟草机械产品的包装、运输与贮存。本部分不适用于带有放射性产品的包装。英文名称:Tobacco machinery—General requirements—Part 13:Packing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替代YC/T 10.12-1993;被YC/T 10.13-2018代替
中标分类:食品>>食品加工机械>>X94制烟机械
ICS分类:农业>>65.160烟草、烟草制品和烟草工业设备
发布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布日期:2006-02-23
实施日期:2006-03-01
作废日期:2018-04-15
出版日期:2006-03-01
页数:5页
前言
YC/T10 《烟草机械通用技术条件》分为如下几个部分:---第1部分:切削加工件;---第2部分:冷作件;---第3部分:焊接件;---第4部分:灰铸铁件;---第5部分:球墨铸铁件;---第6部分:铸造碳钢件;---第7部分:铜合金铸件;---第8部分:铝合金铸件;---第9部分:锻件;---第10部分:金属涂覆与化学处理;---第11部分:涂漆;---第12部分:装配;---第13部分:包装;---第14部分:电气控制系统;---第15部分:电气控制系统装配。本部分为YC/T10的第13部分。本部分代替YC/T10.12-1993《烟草机械 通用技术条件 包装》。本部分与YC/T10.12-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原版范围(1993年版的第1章;本版的第1章);---原版3.1.11、3.1.12删除,修改了原版3.1.2、3.1.7、3.1.8、3.1.13,原版3.1.13、3.4.21重新编排为3.1.11、3.1.12(1993年版的3.1;本版的3.1);---原版3.2.1、3.2.6删除,本版新增3.2.1~3.2.4、3.2.9,原版的3.2.2~3.2.5 重新编排为3.2.5~3.2.8(1993年版的3.2;本版的3.2);---原版3.3.3、3.3.4、3.3.11删除,修改了原版3.3.2、3.3.7、3.3.9、3.3.12,原版的3.3.5~3.3.10、3.3.12重新编排为3.3.3~3.3.8、3.3.9(1993年版的3.3;本版的3.3);---原版3.4.14、3.4.21删除,原版3.4.1、3.4.3合并为本版的3.4.1,修改了原版3.4.4、3.4.8、3.4.11、3.4.12、3.4.16、3.4.20,原版的3.4.4~3.4.13、3.4.15~3.4.20重新编排为3.4.3~3.4.12、3.4.13~3.4.18(1993年版的3.4;本版的3.4);---修改了原版3.5的条名,本版新增3.5.9(1993年版的3.5;本版的3.5)。本部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本部分由全国烟草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144)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烟机械技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赵伟志、龚美华、朱成生、孙纯阳。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YC/T10.12-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