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法规与标准司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等单位起草了《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统计技术导则》。现将有关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背景情况
(一)任务来源
2016 年 1 月,原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下达了《地方土壤背景值制订技术导则》的编制任务,项目编号为 2016-48。承担单位为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8 年 1 月,原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在召开《地方土壤背景值制订技术导则》开题论证会,根据专家意见,将标准名称修改为《土壤环境背景值制订技术导则》。
2020 年 7 月,根据征求意见稿技术审查会意见,将标准名称调整为《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统计技术导则》。
(二)工作过程
2016 年 1 月接到标准制订的任务后,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成立标准编制组。
2016 年 2 月-7 月,编制组全面梳理了国内土壤环境背景值制订研究状况,调研了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土壤背景值(background value)制订方法标准,美国及其有关州、加拿大及其有关省、英国、意大利、荷兰等国家关于土壤背景浓度(相当于我国语境中的背景值)的相关资料。
2016 年 8 月-2017 年 12 月,编制组反复研讨确定了本导则的定位、适用范围、技术路线和主要研究内容,编写标准初稿。
2018 年 1 月,原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在召开《地方土壤背景值制订技术导则》开题论证会,形成了如下修改意见:
(1)标准名称修改为《土壤环境背景值制订技 术导则》;
(2)综合各位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会后, 编制组根据专家意见,对标准文本进行了修改完善。
2018 年 2 月-2020 年 7 月,经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多次指导,进一步研究了发达国家在土壤环境管理中如何使用土壤背景浓度(背景值)等问题,2020 年 7 月,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020 年 7 月,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组织召开了标准征求意见稿技术审查会,审议委员会通过该标准的审议, 提出将标准名称调整为《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统计技术导则》。
二、标准制订必要性分析
土壤背景值一般包括两类。一是区域背景值,即具体地块所在区域土壤的背景浓度。二是地块尺度背景值,即具体地块附近未受点源污染,与具体地块土壤理化、地质等特性相同或相似地块中土壤污染物的浓度。
土壤环境管理中,通常需要利用土壤背景值判断具体地块是否受到污染。不超背景值的,通常认为未受到污染。
各国一般**地块尺度背景值进行比较。但实践中,因普遍工业化的原因,具体地块附近没有可与之进行比较的背景地块;此外,利用已有的区域背景值进行判断,可以节省开展地块尺度背景值调查的费用,减轻企业负担。在上述情况下,一些国家和地区也允许利用区域背景值进行比较。
土壤背景值是一个或一组统计量。土壤具有不均质性。
需要对各采样点的土壤污染物含量进行统计分析,为确定土壤背景值提供依据。
我国自“十五”以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相继组织开展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了土壤例行环境监测,积累了大量土壤数据。
制定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统计技术导则,有利于规范相关土壤调查和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并充分利用现有的土壤调查和监测数据,为确定区域土壤背景值提供依据。
三、标准情况
具体见附录。
四、基本定位及技术路线
本标准定位:适用于省、市和县级行政区域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的统计。在确定工作目标的基础上,通过获取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含量数据,进行数据处理分析,对调查区域土壤环境背景含量进行统计与表征。
本标准细化了历史数据的评估(单个点位数据和数据集评估)、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调查(调查项目确定、调查单元划分、调查样点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制备与保存、样品分析测试、质量控制)、数据处理分析(统计单元划分、数据分布类型检验和异常值判别与处理)、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统计与表征等技术要点。
五、主要技术内容说明
(一)土壤环境背景含量内涵
很难找到**不受人类活动和污染影响的土壤。ISO《土壤质量-背景值确定指南》中“土壤背景含量”定义为“在自然过程和扩散源(diffuse source,如大气沉降)共同作用下, 某地区或区域某类型土壤中元素和物质特性的含量”。
参考ISO《土壤质量-背景值确定指南》、《中国土壤元素背景值》和《土壤学大辞典》,本标准将土壤环境背景含量定义为:指在一定时间条件下,仅受地球化学过程和非点源输入影响的土壤中元素或化合物的含量。该定义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GB 36600-2018)“土壤环境背景值”定义中关于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的表述完全一致。
更多标准征求意见稿内容点击以下链接获取标准意见稿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