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纺织工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可作为纺织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及纺织工业集聚区中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纺织服装、服饰业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者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3782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50335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GB 50425纺织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 50477纺织工业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GBZ/T 212 纺织印染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指南
HJ 577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579 膜分离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861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纺织印染工业
HJ 87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纺织印染工业
HJ 944 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
HJ 2006 污水混凝与絮凝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07 污水气浮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10 膜生物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13 升流式厌氧污泥床反应器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14 生物滤池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25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HJ 2026 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47 水解酸化反应器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5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公安部令 第39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纺织工业 textile industry
从事棉、毛、麻、丝等纺前纤维加工,以纺织材料前处理、染色、印花、整理为主的染整加工, 以及从事织造加工的工业,具体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中规定的纺织业(C17)类。
3.2 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available techniques of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根据我国一定时期内环境需求和经济发展水平,在污染防治过程中综合采用污染预防技术、污染治理技术和环境管理措施,使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国家纺织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模应用的技术。
3.3 丝绢纺织 silk weaving
蚕茧经过加工缫制成丝,及以丝为主要原料进行的丝织物织造加工的生产加工过程。
3.4 毛纺织 wool weaving
以羊毛、山羊绒纤维及其他动物绒毛纤维为主要原料,进行洗毛、制条、纺纱、织造的生产过程。其中,洗毛指生产洗净毛、洗净绒、炭化毛等产品的生产过程。
3.5 麻纺织 linen weaving
以苎麻、亚麻、黄麻、剑麻、工业大麻和罗布麻等纤维类农产品为主要原料进行脱胶和纺织加工的生产过程。
3.6 化纤织造 chemical fiber weaving
以化纤长丝(含有色长丝)为主要原料进行机织物和色织物的生产过程。
3.7 染整 dyeing, printing and finishing
对纺织材料(纤维、纱、线及织物)进行以化学处理为主的工艺过程,包括前处理、染色、印花、 整理等工段。
4 行业生产与污染物的产生
4.1 丝绢纺织
4.1.1 生产工艺
丝绢纺织中将原料加工缫制的过程包括制丝和绢纺。制丝是将蚕茧加工成生丝的过程,包括选剥、剥茧、混茧、选茧、煮茧、缫丝、复摇、整理等工序,生产工艺流程及主要产污环节见附录图A.1。绢纺是以疵茧、废丝和汰头等为原料加工成绢丝的过程,包括精练、制绵等工序,生产工艺流程及主要产污环节见附录图A.2。
4.1.2 水污染物
4.1.2.1 制丝
制丝废水主要在煮茧和缫丝工序中产生,水污染物包括丝胶、丝素和蚕蛹蛋白等,一般废水CODCr 浓度为80 mg/L ~ 400 mg/L,总氮浓度为40 mg/L ~ 60 mg/L,废水产生量为400 m3/t产品 ~ 700 m3/t产品。
4.1.2.2 绢纺
绢纺废水主要在精练工序中产生,水污染物包括丝胶、油脂和蚕蛹蛋白等,污染物浓度较高,一般废水CODCr浓度为800 mg/L ~ 4000 mg/L,总氮浓度为100 mg/L ~ 500 mg/L,废水产生量为500 m3/t产品 ~ 1000 m3/t产品。
4.1.3 大气污染物
废气主要为煮茧、精练、制绵和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臭气。
4.1.4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废丝、蚕蛹、废旧包装以及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等。
4.1.5噪声
噪声主要由烘茧机、缫丝机、复摇机、制绵机、废水处理的机械设备产生,源强一般为55 dB(A)~ 75 dB(A)。
4.2 麻纺织
4.2.1 生产工艺
麻纺织原料一般采用苎麻、亚麻、黄麻、汉麻等韧皮纤维。麻脱胶是麻类纤维纺前加工将韧皮纤维胶质去除的加工过程,生产工艺包括化学法、生物法和联合脱胶法。化学法脱胶利用碱、无机酸和氧化剂去除胶质,生物法脱胶是利用微生物代谢或酶除去胶质,联合脱胶法是两者联合使用。亚麻、黄麻、汉麻一般采用生物法脱胶,苎麻常用联合脱胶法。生产工艺流程及主要产污环节见附录图A.3。
4.2.2 水污染物
4.2.2.1 生物法脱胶
原麻经微生物或酶脱胶处理产生的脱胶废水含有果胶、脂蜡质、木质素、纤维素等污染物,一般废水CODCr浓度为3000 mg/L ~ 7000 mg/L,B/C为0.2 ~ 0.4,生物法脱胶废水产生量为80 m3/t产品 ~ 200 m3/t产品。
4.2.2.2 化学法脱胶
原麻经化学法脱胶处理产生的脱胶废水含有果胶、表面活性剂、脂蜡质、木质素、纤维素、酸碱、无机盐等污染物,一般废水CODCr浓度为2000 mg/L ~ 4000 mg/L,B/C为0.15 ~ 0.3,pH值为9 ~ 10。如采用氯漂工艺进行漂白,废水中含有可吸附有机卤素(AOX)。 化学法脱胶废水产生量为200 m3/t产品 ~ 450 m3/t产品。
4.2.3 大气污染物
废气主要为生物法脱胶、碱煮、酸洗和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臭气。
4.2.4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茎秆、废散纤维、废旧包装以及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等。
4.2.5 噪声
噪声由脱胶设备、废水处理的机械设备产生,源强一般为 55 dB(A)~ 75 dB(A)。
4.3毛纺织
4.3.1 生产工艺
洗毛加工是毛纺织原料加工的主要环节,指利用机械、水洗和化学等方法去除原毛上的油脂和附着砂土、干草等杂质以获得洗净毛的生产加工过程,产污环节包括洗毛、炭化和丝光防缩等工序。洗 毛是利用含表面活性剂的水或溶剂清洗原毛以脱除原毛上的油脂和杂质;炭化是利用化学手段在梳毛 工序前去除植物性杂质的过程;丝光防缩工艺是采用氯和树脂作为化学助剂来去除表层羊毛鳞片。生 产工艺流程及主要产污环节见附录图A.4。
4.3.2 水污染物
4.3.2.1 洗毛
洗毛废水含有油脂、植物性草杂、泥土和动物粪便等污染物,一般废水 CODCr 浓度为 9000 mg/L ~ 40000 mg/L,动植物油浓度为 5000 mg/L ~ 15000 mg/L。洗毛工序废水产生量为 15 m3/t 产品 ~ 20 m3/t 产品。
4.3.2.2炭化
炭化废水含有无机酸、植物性杂质等污染物,一般废水 CODCr 浓度为 200 mg/L ~ 400 mg/L,pH 值为 2 ~ 3。炭化工序废水产生量为 8 m3/t 产品 ~ 10 m3/t 产品。
4.3.2.3丝光防缩
丝光防缩废水污染物包括活性氯、AOX 和动物性蛋白质等污染物,一般废水 CODCr浓度为 400 mg/L~ 600 mg/L,AOX 浓度为 30 mg/L ~ 40 mg/L。丝光防缩工序废水产生量为 12 m3/t 产品 ~ 18 m3/t 产品。
4.3.3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泥沙、废油脂、废散纤维、废旧包装以及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等。
4.3.4 噪声
噪声由洗毛机、炭化设施、丝光设施、废水处理的机械设备产生,源强一般为 55 dB(A)~ 75 dB(A)。
4.4 化纤织造
4.4.1 生产工艺
化纤织造的喷水织机工艺是利用水作为引纬介质的生产工艺。除化纤织造喷水织机工艺外,其他纺织织造生产工艺一般不产生工业废水。
4.4.2 水污染物
喷水织机废水含有化纤长丝脱落的油剂、浆料和纤维等污染物,一般废水 CODCr浓度为 200 mg/L ~ 600 mg/L,SS 浓度大于 100 mg/L。喷水织机废水产生量为 50 m3/t 产品 ~ 100 m3/t 产品。
4.4.3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纤维、废旧包装、纤维粉尘以及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等。
4.4.4 噪声
噪声由织机等机械设备和废水处理的机械设备产生,源强一般为 75 dB(A)~ 95 d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