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 为预防和治理生产建设活动导致的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或生产过程中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
1.0.3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应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因地制宜、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鼓励采用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1.0.4 生产建设项口水土保持技术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range of responsibility for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应承担水土流失防治义务的区域。
2.0.2 主体工程 principal part of the project
生产建设项目所包括的主要工程及附属工程的统称。
2.0.3 线型生产建设项目 line-type production and con- struction project
布局跨度较大、呈线状分布的项目。
2.0.4 点型生产建设项目 block-type production and con- struction project
布局相对集中、呈点状分布的项目。
2.0.5 建设类项口 constructive project
工程竣工后,运营期没有开挖、取土(石、砂)、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等扰动地表活动的项目。
2.0.6 建设生产类项目 constructive and productive project 工程竣工后,生产期仍存在开挖、取土(石、砂)、弃土(石、渣、灰、研石、尾矿)等扰动地表活动的项目。
2.0.7 设计水平年 the target year of design
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完毕并初步发挥效益的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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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GB 50433-2018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