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离辐射监测质量保证的一般原则,适用于环境及核设施电离辐射监测的质量保证工作。
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监测的质量保证工作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 T 61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Y/T 235 海洋环境放射性核素监测技术规程
HJ 630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
HJ 493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 1009 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技术规范
GB/T 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4883数据的统计处理与解释正态样本异常值的判断与处理
RB/T 21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辐射监测 radiation monitoring
为评价或控制放射性辐射或放射性物质的照射,制定辐射监测计划并对剂量或污染所进行的测量及对测量结果的解释。
3.2 质量体系 quality system
为实施质量管理所需的组织机构、程序、过程和资源,在质量方面起指挥和控制组织作用的一个整体。其主要特性为系统性、全面性、有效性和适应性。
3.3 质量保证 quality assurance
指为了提供足够的信任表明实体能够满足质量要求,而在质量体系中实施并根据需要进行证实的全部有计划和有系统的活动。
3.4 质量控制 quality cont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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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电离辐射监测质量保证一般规定(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