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规定了有关排污许可的内容。2016 年 11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对完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实施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证管理做出部署。
2016 年 12 月,环境保护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启动了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相关工作。
2017 年 7 月,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明确汽车制造业应于 2019 年完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2017 年 5 月,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文件《关于征集 2018 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列入《2018 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计划项目指南》,完成时限为 2018 年,分管业务司为规划财务司。经过公开征集、答辩、遴选,终确定由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牵头承担单位。
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组建项目组,共同承担《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的制定工作。
1.2 工作过程
开题论证:2017 年该标准立项后,项目组编制《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汽车制造业》开题论证报告,并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通过了环境保护部规财司组织的标准开题论证会。
征求意见稿:2018 年 1 月,编制组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座谈,与有关企业集团召开电话会议; 赴山东、江苏、安徽、辽宁、等地现场调研和座谈,重点调研了生产与污染治理设施等,座谈讨论了许可排放量核算等。2018 年 3 月底,编制组邀请部分专家召开咨询会议,为进一步完善核算方法听取专家意见。2018 年 5 月 17 日,项目组在组织召开了专家咨询会,形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汽车制造业》和编制说明。
2 汽车制造业概况
2.1 汽车制造业概况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发展年度报告》,自 2013 年以来,中国汽车产量连续四年超过 2000 万辆,连续 10 年稳居世界**。中国在全球汽车制造业中的市场份额已从 2000 年的 3.5%提高到 30.3%,中国汽车工业已经成为世界汽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 年我国产销各类汽车分别为 2811.9 万辆和 2802.8 万辆,汽车商品零售总额为 40372 亿元,占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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