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和《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1988年8月11日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自 1988年11月1日起实施,迄今已近30年时间。该标准在我国机场噪声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噪声污染控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该标准在实施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亟需修订。为此原国家环保总局于 2008年下达了标准修订计划。根据环办函〔2008〕44号文“关于开展2008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工作的通知”,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牵头组织《机场周围环境噪声标准及测量方法》修订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联合河北科技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共同成立了标准编制组,拟定工作计划并开展相关标准编制工作。
1.2 工作过程
1.2.1 标准开题论证
2010年1月18日,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在主持召开了标准开题论证会,标准编制组介绍了开题报告和标准草案的相关内容,经论证委员会各位专家及管理部门代表的讨论、质询,形成如下论证意见:
1、标准名称要明确声环境质量标准属性;
2、适用范围要符合法律法规对噪声管理的规定;
3、考虑环境管理要求及国际通行做法,采用 Ldn 作为评价量,适当考虑 Ld、Ln 的评价方法;
4、要慎重考虑与原标准及其他噪声标准的衔接,选取典型机场进行数据验证;
5、测量方法与功能区划分方法纳入本标准内容。
1.2.2 标准草案编制
根据开题论证会的指导意见,标准编制组明确了标准制订原则和框架构想,并按任务分工开展了典型机场飞机噪声污染调查与监测、飞机噪声特性与烦恼度研究、国外飞机噪声评价量与控制水平研究、机场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分析、配套监测方法研究等工作。
在前述工作基础上,标准编制组重点对飞机噪声评价量、机场周围区域土地利用类型、飞机噪声限值水平、与现行 GB9660-88 标准的衔接、监测方法、噪声等值线图的绘制等问题进行了论证、确定,起草了《机场周围区域飞机噪声环境标准》和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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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机场周围区域飞机噪声环境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