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是 2018 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项目统一编号为 2018-53,编制任务由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承担,协作单位包括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大学、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1.2 工作过程
2017 年 8 月—2018 年 2 月: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联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大学、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成立标准编制组,系统开展相关文献调研,针对《总纲》总体定位、适用范围、编制思路、环境管理对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的技术需求等问题召开研讨会,明确了拟开展的主要工作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总纲》开题论证报告。
2018 年 3 月,生态环境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召开开题论证会,明确了《总纲》的编制原则、方法、技术路线和标准草案的基本框架。
2018 年 4 月—2019 年 4 月,标准编制组根据开题论证会意见开展《总纲》编制工作,经多次专家咨询,形成《总纲》》及其编制说明,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通过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召开的技术审查会,进一步修改后形成《总纲》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
2 必要性与可行性
2.1 必要性
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是环境管理的重要基础。环境中的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普遍存在,不可能被消除,关键在于环境暴露对人群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和强度,即风险的高低。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基于可及的新科学证据开展,随着科学认识的不断发展评估结果会及时更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和政策文件多处涉及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是连接科学研究与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政府从源头预防、加强对具有高健康风险的环境污染因素主动管理的工作基础,对于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实施环境健康风险评估需要技术体系支撑,为此《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部署发布涵盖调查、暴露评估、风险评估领域等一系列技术规定。目前,已发布涉及环境与健康调查、环境污染物暴露评估等一些列标准,但对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的应用领域及其技术要点还缺乏系统规范和要求。作为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标准体系的统领性文件,通过制订《总纲》,开展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标准体系顶层设计,规定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的一般性程序、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指导各应用领域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方法制修订工作,对提高我国生态环境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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