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根据《关于开展 2014 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原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向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下达了《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校准技术要求》的标准编制任务。该标准项目承担单位为: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项目统一编号为 2014-61。
1.2 工作过程
1.2.1 成立标准编制小组,查询相关资料
2014年,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接受任务后,成立了标准的项目研究小组。查阅收集了有关臭氧监测与校准的标准方法及文献资料,充分认识到目前国内对臭氧监测的校准方面还处于标准方法空缺、急需建立一套完善的臭氧校准体系的状况,同时细致研究了美国 EPA 相关的标准的方法内容,并在文献资料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本标准制定拟采用的原则、方法和技术依据,确定了本标准应成为适应我国环境监测及相关实验室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校准的标准规范的目标。
1.2.2 编写标准草案和开题报告
2014年12月,本标准编制组经过大量文献调研和基础实验,建立了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校准的方法,编制完成了《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校准技术要求》标准草案和开题论证报告。
1.2.3 开题论证,确定标准制订的技术路线
2015年1月,由原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在召开了本标准的开题论证会,与会专家通过质询、讨论、认为本标准定位准确,使用范围合理,主要内容及编制规范的技术路线可行,同时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论证意见主要有:根据标准的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更改标准的中文名称,并修改英文名称;修改规范性引用文件,仅在标准中作为执行文件的列为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的内容需要修改,增加标准中所有新名词的术语解释,如臭氧控制标准;需要至少 3 家实验室方法验证,需明确验证的方法等。
1.2.4 开展实验研究工作,组织方法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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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环境空气臭氧监测一级校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