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 规定,环境保护部依法制订并公布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据此, 原环境保护部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发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8 年 3 月 17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将环境保护部的职责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整合, 组建生态环境部。为进一步推动排污许可证全面有序发放,我部组织修订《排污许可名录》。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排污许可名录》修订目的和意义
适应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要求,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8 年 5 月 18 日至 19 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强调:“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6 月 24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排污许可名录》是排污许可制的基础性文件,其修订对排污许可制适应生态环保新形势、服务三大保卫战、发挥核心制度作用十分必要。摸清排污单位底数,实现排污许可管理行业全覆盖
《排污许可名录》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一些污染物排放量很小的排污单位考虑暂缓纳入。修订《排污许可名录》,扩大排污许可制管理范围,是摸清全部排污单位底数,实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目标的客观需要。持续改进完善,进一步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 《排污许可名录》在实施过程中,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和排污单位反馈,《排污许可名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有一些未明确、不完善之处。对《排污许可名录》进行修订完善, 既便于排污单位规范申请、又利于管理部门规范核发排污许可证。二、修订思路及主要内容变化情况 本次修订后,《排污许可名录》设置的行业共包括 38 个大类和 106 个小类以及 3 个通用工序。相比修订前,行业增加 5 大类、28 小类, 减少 1 个通用工序。修订后,对所有 109 个行业 中 22 个行业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9 个行业进行简化管理,5 个行业实施登记管理,73 个行业根据生产工艺特点或者生产规模区分为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主要修订原则和内容变化情况如下:调整实施时限 为配合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污染防治攻坚战,将复混肥料,饮料制造,无机磷化工,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等 5 个污染重点控制行业和工业炉窑的排污许可管理实施时限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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