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下达的“十一五期间需要制定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落实及申报情况”中项目编号 394 的《电石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计划任务书的批复,2009 年环保部就该标准承担单位进行了公开招标,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和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中心监测站组成的联合体中标,共同制定《电石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0 年环保部下发的《关于下达 2010 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订项目计划,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牵头组织制订。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联合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共同成立了标准编制组,拟定工作计划并开展相关标准的编制工作。
1.2 工作过程
任务下达后,标准编制组对标准的制定背景、制定的基本思路和制定重点展开专题研究,具体工作过程如下:
成立标准编制组
2010年6月:成立标准编制组,确定标准编制的原则、方法和技术路线。
行业背景情况和监测资料调查
2010年6-12月,开展行业背景情况调查:调查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情况,咨询行业、企业及环保方面相关专家,收集相关标准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
2010年6月-2011年6月:收集监测数据,并进行典型电石企业数据监测与调研。
形成标准开题报告
2011年1月-2011年11月:从产业发展政策、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污染物减排目标、污染物控制技术和经济投入等多方面考虑,编制开题报告,准备开题论证。
开题报告论证会
2011年11月3日,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在组织召开开题报告论证会。环境保护部污防司和环评司、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石化联合会、中国电石工业协会、天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盛华化工公司的代表组成论证委员会,对标准制订的技术路线、拟开展的主要工作等进行了深入讨论。专家组提出以下修改意见和建议:
① 该标准的控制对象应以大气污染物为主,兼顾其他污染物;
② 大气污染物控制项目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为主,对氰化物进一步研究确定;
③ 排放限值的确定应与电石工业的技术政策和准入条件相衔接。
进一步调研和现场监测
编制组采纳专家组的建议和意见,对氰化物排放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调研和专项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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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电石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