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技术指南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和有关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管理、日常运行质量保证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的有关要求。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技术指南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技术指南。
GB 3836.1 爆炸性环境 **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 3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
HJ 1013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212 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非甲烷总烃 nonmethane hydrocarbons
在 HJ 38 标准规定的条件下,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上有响应的除甲烷外的其他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
3.2
连续监测系统 continuous monitoring system
连续监测固定污染源烟气参数所需要的全部设备,简称 CMS。
3.3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 nonmethane hydrocarbons 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system
连续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所需的全部设备,简称NMHC-CE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