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纺织品制造和服装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规模:
1.纺织品制造洗毛、染整、脱胶或缫丝规模增加30%及以上, 其他原料加工规模增加50%及以上;服装制造湿法印花、染色或水洗规模增加30%及以上,其他原料加工规模增加50%及以上。
建设地点:
2.项目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 导致防护距离内新增敏感点。
生产工艺:
3.纺织品制造新增洗毛、染整、脱胶、缫丝工序,服装制造新增湿法印花、染色、水洗工序,或上述工序工艺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环境保护措施:
4.废水、废气处理工艺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5.排气筒高度明显降低。
6.废水排放去向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或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
7. 危险废物处置方式由外委改为自行处置或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
原文附件下载:《纺织印染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