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轧钢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轧钢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轧钢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GB/T 15432-1995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27-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HJ/T 29-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铬酸雾的测定 二苯基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HJ/T 38-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42-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56-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T 57-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67-1999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法
HJ/T 397 -200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544-2009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548-2009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
HJ 549-2009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583-2010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
HJ 584-2010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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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GB 28665-2012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