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 为使厂房建筑主要构配件、组合件的几何尺寸符合建筑模数,达到标准化和系列化,有利于工业化生产,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情况:
1 设计装配式或部分装配式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及钢筋混凝土与钢的混合结构厂房;
2 厂房建筑设计中相关专业之间的尺寸协调;
3 编制厂房建筑构配件通用设计图集。
1.0.3 同一地点各厂房建筑所采用的构配件类型宜统一。同一厂房所采用的构配件类型应统一。
1.0.4 厂房的体形宜规则、简单、轴线正交。
1.0.5 厂房建筑设计时,用途相同的建筑构配件应具有可换性。
1.0.6 厂房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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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GB/T 50006-2010 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