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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木制品和家具产品中甲醛释放量的检测方法——气候箱法。
本标准适用于木制品和家具产品中甲醛释放量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17657—1999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空气置换率 air exchang rate
经过滤并满足一定条件的外界空气,每小时进入气候箱的体积与气候箱的体积的比率,两者体积单位相同(通常以每小时的空气转换量来表示,次/h)
3.2 甲醛释放率 formaldehyde emission rate
被测样品单位暴露面积在单位时间内向大气候箱内的空气释放的甲醛,通常用mg/(m²·h)表示。
3.3 承载率 loading rate
每个测试样品总暴露面积(不包括试样的边部端面)与气候箱体积的比率。
3.4 气候箱容积 volume of chamber
无负荷的测试箱内总的空气体积,包括循环、换气、管道,以立方米表示。
4 原理
本试验方法是用模拟实际使用环境条件下测试木制品和家具产品在空气中的甲醛浓度和甲醛释放率。将一定数量表面积的试件,放入温度、相对湿度、空气流速和空气置换率控制在一定值的测试箱内。甲醛从试件中释放出来,与箱内空气混合,在一定时间内抽取箱内空气,并通过盛有水的吸收瓶。用分光光度法分析测定吸收液的甲醛浓度。本试验方法用*小尺寸为22m³(800ft3)的大气候箱来测定木制品和家具产品在一定时间内释放到空气中的甲醛浓度和释放率。
5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规定,仅使用分析纯试剂。所用水至少达到GB/T 6682 规定的一级纯度蒸馏水或去离子水的要求。标准溶液用前标定。
5.1 乙酰丙酮溶液:取4mL乙酰丙酮于10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到刻度。
5.2 乙酸铵溶液:称取200g乙酸铵溶于水,移人1000mL容量瓶稀释到刻度。
5.3甲醛溶液(CH2O):浓度35%~40%。
6 仪器和设备
6.1 大气候箱
6.1.1 大气候箱的有效内部体积*小值为22³(800ft3)。丙部无冷凝管、增湿器及冷凝水蓄水池,以避免水吸收甲醛从而影响试验结果。气候箱内表面采用*难吸附甲醛的材料(如:不锈钢、铝、PTFE等,在甲醛浓度为0.4mg/kg时可使醛复得率≥9%,被认为是适宜用作气候箱的内壁材料)。除了放进或取出试样的门有接缝,其他的接维都应密封。闩具有自密性箱内装备分格的金属搁架支撑试样边缘,每格宽度至少150mm 6m)
6.1.2 补充空气:
a) 补充空气应来自经过滤的无尘环境,而且在82规定的取样率和体积的空气中甲醛浓度应不超过采用的分析程序的灵度所能测到的范围。因此应将补充的空气通过活性炭滤床、高锰酸钾浸泡的活性矾土,或其他能吸收吸附或氧化甲醛的物质;
b) 补充到气候箱内的空气应先通过标准的干空气流量计,或其他空气流动计量装置,其校准度可依据国家标准规定。每小时的空气置换率按式()计算}空气进口与出口应在不同的内壁上,并处于不同的高度。气候箱运行时保持正1Pa或更压力,用永久性嵌入式差动压力装置确定。
N=(V2-V1)/[(t-0)*V]
式中:
N——置换率(每小时室气交换率),次/h;
V2和V1——干空气计量仪在时间t(h)和时间0时的读数;
t——时间t,h;
V——气候箱体积。
6.1.3 无电火花风扇尺寸及位置:气候箱内应有无电火花风扇用于空气循环。空气流动方向应为与气候箱长度方向一致的水平方向。气流之上放置试样。风扇尺寸、位置要保证空气中的甲醛浓度均(0.03mg/kg以内),至少有6个空气取样口(点),分布在至少3个高度上:距离箱底及顶板0.3m处和1.3m~1.5m之间,并在2个垂直位置上:长度方向上距离两端各三分之一处及宽度方向上中点处。
6.1.4 空气取样口:测试时至少用2个空气取样口,位于气候箱长度方向上对称的离任一内壁至少0.6m处,高度在1.3m~1.5m之间。取样管道应由吸附性很小的材料,如不锈钢、PTFE、铝等制作,测试时与支撑件可靠地固定,并应尽量地短,箱外管道长不超过6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