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化妆品中总铬含量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化妆品中总铬含量的测定。当称样量为1g时,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检出限为 0.25mg/kg,定量限为0.83mg/kg;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检出限为0.005 mg/kg,定量限为0.015mg/kg。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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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 **法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3.1 原理
样品经预处理使铬以离子状态存在于样品溶液中,样品溶液中铬离子被原子化后,基态铬原子吸收来自铬空心阴*灯发出的共振线,其吸光度与样品中铬含量成正比。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根据测量被吸收后的谱线强度,与标准系列比较进行定量。
3.2 试剂和材料
除另有规定外,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 6682规定的一级水。
3.2.1 硝酸,优级纯。
3.2.2 硝酸加入980 mL水中。
3.2.3 过氧化氢[ω(H202)=30%]。
3.2.4 辛醇。
3.2.5 国家标准物质水中铬[ρ=0.100g/L]。
3.2.6 铬标准溶液[ρ=10mg/L]:取国家标准物质水中铬[ρ=0.100g/L]10.0mL置于100 mL容量瓶中,用硝酸稀释至刻度。
3.3 仪器和设备
3.3.1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及其配件。
3.3.2 铬空心阴*灯。
3.3.3 恒温水浴锅。
3.3.4 具塞比色管25mL。
3.3.5 容量瓶25 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