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1.1 GB 6675的本部分规定了玩具材料和玩具部件中可迁移元素―锑、砷、钡、铜、铬、铅、汞和硒的大限量要求、取样方法,以及测试试样的制备和提取程序。
1.2 本部分规定的可迁移元素的大限量要求适用于以下玩具材料:
―色漆、清漆、生漆、油墨、聚合物涂层和类似的涂层(见8.1);
―聚合物和类似材料,包括无论是否有纺织物增强的层压材料,但不包括其他纺织物和无纺布(见8.2);
―单位面积大质量不超过400 g/m2的纸和纸板(见8.3);
―天然、人造或合成纺织物(见8.4);
―玻璃/陶瓷/金属材料,但用于电气连接的铅焊剂除外(见8.5);
―其他可浸染色材料,不管是否被浸染色(如木材、纤维板、硬纸板、骨头和皮革)(见8.6);
―会留下痕迹的材料(如铅笔中的石墨材料和钢笔中的液体墨水)(见8.7);
―软性造型材料,包括造型薪土和凝胶(见8.8);
―用在玩具中的颜料,包括指画颜料、清漆、生漆、釉质粉及其他类似的固态或液态材料(见8.9).1.3 本部分的要求适用于以下玩具、玩具部件及玩具材料(见C.2.1): ―所有预定用于与食物或嘴接触的玩具、化妆品玩具和属于玩具类的书写用具,无论任何年龄段或推荐适用的年龄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