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电厂海水法烟气脱硫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与维护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滨海单机容量为300 MW及以上火电厂海水法烟气脱硫工程,300 MW以下火电机组采用海水法烟气脱硫时可参照执行。其所在海域应具有较好的海洋扩散条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3223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9229.3 燃煤烟气脱硫设备 第三部分:燃煤烟气海水脱硫设备
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T 5003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 50040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46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 50069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T 500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4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660 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J 22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Z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DL 5009.1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