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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 2582-2003.Yeast extract.
1范围
QB 2582规定了酵母抽提物的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面包酵母、啤酒酵母或葡萄酒酵母为原料,经自溶或酶水解工艺制得的酵母抽提物。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01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 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T 478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T 5009.11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 8451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法
JF 1070--200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5]第43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3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酵母抽提物
以面包酵母、啤酒酵母或葡萄酒酵母为原料,采用自溶法或加酶水解法工艺,经分离、脱色(或精制浓缩、喷雾干燥)而成的,含氨基酸、肽、多肽及酵母细胞水溶性成分的产品。
3.2
肌苷酸(IMP)和鸟苷酸(GMP)的总和。
4产品分类
按产品形态分为:
4.1 膏状﹐水分含量不大于35%。
4.2粉状水分含量不大于6%。
(QB 2582-2003 酵母抽提物标准内容仅部分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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