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GB/T 3903的本部分规定了测定从鞋跟上将跟面分离所需力的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从成鞋上取下的带有跟面的鞋跟、带跟面的单独鞋跟、在一些情况下鞋跟与可插人的单独的跟面。
本部分不适用于钢销加固的细跟和堆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3903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6825.1-2002静力单轴试验机的检验 第1部分:拉力和(或)压力试验机测力系统的检验与校准(ISO 7500-1:1999 ,IDT)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 3903的本部分。
3.1
跟面结合力top piece retention strength
将跟面从鞋跟上拔出所需要的大力,单位为牛顿。
4 试验设备和材料
使用以下试验设备和材料。
4.1 拉力试验机
符合GB/T 16825.1-2002中2级要求,力值范围为0~1000 N,恒定的加载速度为15 N/s士5 N/S。
如果拉力机的移动速度能设定到规定的加载速度,则可以使用移动速度恒定的拉力试验机。此类试验机在加载时,负荷钳会产生明显的位移(比如摆捶式试验机)。或者如果跟面是使用一根或多根在试验力的范围内具有良好弹性的可延长绳连接到试验机的夹具钳上,并且调节移动速度能得到规定的加载速度时,也可以使用负荷钳位移很小的移动速度恒定的试验机。
4.2 钻
装有合适尺寸的螺旋钻头(见5.2.1.4和5.2.1.5).
4.3 螺钉
细跟时尺寸为风和风,长度为40 mm或更长,钉头上焊有一个小金属环或圈。如果用矮跟进行试验,则螺钉的长度不应超过20 mm。
4.4 杆
直径为2 mm,长度适当。也可以是一根或多根结实的延长绳,比如,尼龙鞋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