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苏州相城区持续加大市场 监管领域执法工作力度,全年围绕保民生、维市场,共查处一般程序案件378起、简易程序案件453起,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近日,该局发布2018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十大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 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各个领域。
案例1:经营户销售死蟹制品被移送公安
2018年10月,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在“阳澄湖大闸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肖某专门收购死蟹,待加工成蟹肉、蟹黄后出售。执法人员随即对现场原材料、成品,以及冷库内冷冻产品开展抽检。根据相关规定,肖某等人将面临刑事追责及民事赔偿,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案例2:黑作坊生产大量假欧莱雅
2018年3月5日,相城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公安部门对相城区某仓库开展检查,发现大量标示“欧莱雅”字样的化妆品半成品、成品。经抽样检测,该批化妆品均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但经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鉴定,上述化妆品均为假冒伪劣产品。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当事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3:某企业违法使用特种设备
2018年5月,相城区黄埭镇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外资企业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使用未经首次检验的起重机械(行车及使用检验不合格的载货电梯。黄埭镇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针对以上两种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使用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行政强制措施,并处罚款60000元。
案例4:用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
2018年4月2日,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向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出具《检察建议书》:相城区某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在设立登记时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建议该局查处。
经查证,当事人在申请设立公司登记时,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系伪造。当事人获得设立登记资格后,在经营过程中未经住建部门许可,擅自从事管道燃气灶前连接管安装经营活动,造成大范围燃气泄漏风险,情节严重。相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吊销该公司营业执照。
案例5:“耐克”服装“偷偷”生产
2018年1月4日,根据匿名举报线索,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对某服装加工厂开展核查,发现现场的服装标识与“阿迪达斯”“耐克”和“斐乐”等品牌服装近似。经查证,当事人来料加工的上述品牌服装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相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有关规定,没收当事人加工好的侵权成品服装,并处罚款20000元。
案例6:网店做违法广告被罚21万
2017年11月,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对相城区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通过阿里巴巴网发布“全网**民族品牌”、“全网*实惠……”等广告用语。*终,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21万元。
案例7:药店销售过期药品
2018年8月9日,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对相城区某药店检查时发现该店内货架上过期的“莲子心”“去痛片”“血糖试纸”和“一次性使用无菌采血针”。相城区市场监管局立即立案调查,*终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过期产品,处以罚款30562元。
案例8:素浇面中竟有死老鼠
2017年12月18日,一女士在相城区望亭镇某馄饨店食用的素浇面中发现一只死老鼠。至案发时止,馄饨店当天销售素浇面11碗,违法所得88元。相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馄饨店经营混有异物食品案的行为给予以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8元;罚款人民币85000元。
案例9:合作社虚假标注生产日期
2018年1月,相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相城区某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发货仓库开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拟通过快递发货的“麦牙糖(饴糖”上张贴标签并自行印制生产日期,涉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等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没收麦芽糖(饴糖1200罐,没收印章1枚,没收违法所得6050元,对该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处以罚款22万元。
案例10:副食品店 违法销售食盐
2018年9月19日,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对相城区某副食品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销售的食盐是从相城区某批发部购进,而该批发部并不是食盐定点批发企业。
经进一步调查,该批发部所销售的食盐也是从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对此,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对该副食品店和该批发部给予行政处罚。